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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社区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典型案例——一次劳资纠纷是这样解决的
日期: 2015-01-2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4年12月9日上午,一位50多岁的妇女,来到青龙山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门就问:“你们负责劳动纠纷的是哪位同志?”边问边急急忙忙向服务窗口靠近。

  “是我。”蔡红霞起身亲切地回答,并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我叫高晚霞,是来向你们投诉的。之前我在‘小李子’餐馆做事,现在被辞退了。开始承诺给我1800元/月,可是我还做多份事,应为2000元/月,但他辞退我后一分钱也没有给......”。她越讲越激动,情绪有些控制不住。

  蔡红霞连忙对她进行安慰,并表示社区会给予帮助的,让她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在询问高晚霞的具体情况时,小蔡得知她已到下陆区政府和街道反映过,是指示她来社区得到帮助的。

  为了妥善解决好这一劳资纠纷,蔡红霞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永胜同志报告了这件事情。张书记十分重视,他意识到“小李子”餐馆地处本辖区,与打工者发生劳资纠纷,时间又接近年末,理应出面协调处理。于是他电话及时指派负责信访工作的居委会委员张秋园和蔡红霞一同出面协调解决此事。

  张秋园和蔡红霞同志第一次进“小李子”餐馆,李老板的情绪有点激动,他说:“2014年11月1日聘请高晚霞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1000元,做的第二天就出现问题,就决定辞退她,但她又哭又闹,要求再给一次机会,我们才延迟至11月12日,在此期间,她多次发生不利于餐馆经营的事,社区警察来协调,她说警察打人,一时搞得餐馆无法正常营业......”

  为了避免因纠纷而激化矛盾,张秋园和蔡红霞同志又四进“小李子”餐馆,与李老板沟通协商。其间,李老板只同意按1000元/月(30天)及考勤8天,支付工资280.5元。而高晚霞坚持说干了11天,要求按照11天计发工资。

  为了达到协商一致,张秋园和蔡红霞同志采取分头做工作,一个找李老板谈,一个找高晚霞谈,讲政策、讲情义、讲稳定、讲和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在团街办易烜、杨翠萍同志的协助下,双方达成共识。按月工资1020元计算上班时间11天,工资400元,一次性付给高晚霞。

  一次劳资纠纷就这样解决了。(青龙山社区 张奔奔



[来源: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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