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物局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4条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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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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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4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近年来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地区仍在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机构、促进转型发展带来负担。
二、整改目标
严控控制新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化工项目,大力推动既有钢铁、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机构的优化升级。
三、整改情况
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湖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重化工项目审批,大力推进既有钢铁、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新兴管业、大江环科等企业开展“两型”创建工作,2017年争取省预算内专项资金380万元。今年,我区未审批一个新上钢铁、水泥、玻璃等重化工项目。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发改物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714-5317423
下陆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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