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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物局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4条反馈意见...
日期: 2017-10-1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4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近年来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地区仍在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机构、促进转型发展带来负担。

二、整改目标

严控控制新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化工项目,大力推动既有钢铁、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机构的优化升级。

三、整改情况

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湖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重化工项目审批,大力推进既有钢铁、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新兴管业、大江环科等企业开展“两型”创建工作,2017年争取省预算内专项资金380万元。今年,我区未审批一个新上钢铁、水泥、玻璃等重化工项目。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发改物局办公室。

     人:吴昊

联系电话:0714-5317423

 

 

下陆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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