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物局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26条反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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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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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26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供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整改目标
明确“十三五”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划等空间管控措施,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三、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按照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是加快生态红线落地,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点状发展的原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引导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发展,限制损害生态功能的产业扩张,走生态经济型的发展道路。
三是按照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配合做好编制全市“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促进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是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加强与市国土局沟通,配合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发改物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吴昊
联系电话:0714-5317423
下陆区发展改革物价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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