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环保分局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见整改任务清单》(第20条反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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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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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20条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楚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督察时,废水通过暗管偷排入江,偷排废水氨氮浓度高达77.2毫克/升,超标6.7倍;该公司氨氮浓度高达2360毫克/升的造气废水还通过渗漏、泄漏等方式经沟渠排入长江。
二、整改目标
严厉查处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是对辖区涉化工企业开展了摸底调查,我区无化工企业,担忧少量企业部分工艺有所涉及,并对此设立台账清单;对涉化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不规范企业立即整改。
二是严格要求辖区各涉及化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各项规定,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强化对涉及化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加大监察频次和力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下陆大道87号)或致电我局。
联 系 人:朱立新
联系电话:13707238340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
2017年10月12日
[来源:
环境保护局下陆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