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财政局着力从加强预算收支编制、强化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等方面,对2018年预算编制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一是加强收入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结余结转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收入情况。
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相关规定编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编制支出预算,经济分类必须编制到款级科目,功能分类必须编制到项级科目。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部门预算资金中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的,必须列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金额、资金来源等,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全区财力情况,按政策规定对人员经费予以足额保障。根据公用经费分档定额标准,合理测算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确保运转需要。加大财政资金整合,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重点支出。
四是加大部门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预决算透明度。除涉密内容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要按时限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区财政局批复单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要全部公开,并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五是强化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部门预算一经批复,除无法预见的临时性或特殊支出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调整。预算执行中,除因突发情况、新出台政策等因素,必须在当年增加安排的支出外,各部门一般不得申请追加预算。
六是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项目主管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过程中,凡用公共财政资金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发展建设类项目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各单位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执行情况实施绩效自评,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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