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黄石天气:多云
                     您好! 欢迎光临下陆区政府网!
下陆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日期: 2014-12-0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区安全生产稳定,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准确认识“十一五”时期的宏观环境和基本态势,正确把握下陆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全面了解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是编制“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重要前提。

  (一)“十一五”发展的回顾 

  通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与扎实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生产事故明显减少。2009年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5起,死亡3人,受伤45人,直接经济损失达73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0%。

  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十一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采取各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尤其是近5年来,我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城乡火灾、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不断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较好的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的各项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安全生产政策。区委、区政府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的决定》、《下陆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重要政策,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二是加强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建设。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安全副区长任区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调整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了区安委会的领导机构,成立下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街办也相应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三是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区政府每年对区各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各街办和各部门按照责任状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落实到村(社区)、企业、车间、班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理企业、管理安全,使全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

  四是大力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与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分管区长先后多次召开事故隐患整改单位现场督办会,协调会及专家论证会,专题研究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全区上下开展了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平台,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发放安全生产资料,提高市民安全生产意识。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全区上下通过设立咨询点、展出展版、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职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各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还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了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原因

  1、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偏高、一般事故时有发生,除此之外,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工厂商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还缺乏必要手段,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我区安全生产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全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我区的冶金机械企业较多,大多数企业历史包袱重、底子薄、规模小、安全生产欠帐多。相当一部分企业设备落后,安全技术人员匮乏,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管理水平低下。二是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薄弱。主要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薄弱,监管人员不足,管理体系不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的鉴别和整改工作薄弱,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登记和监控管理工作不完善。三是安全生产科技和装备水平低,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技术支持能力不足,检测、检验手段落后。四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建设滞后,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五是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薄弱。六是安全生产法制环境较差,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七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传统,缺乏新颖性、灵活性,效果不够扎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主要原因。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一些街道办事处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未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致使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造成企业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不到保证。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有的甚至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的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一些专业监管部门存在组织不健全、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少数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建设缓慢,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些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合力。

   四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滞后;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科研投入不足,成果转化率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较差。

  (三)“十二五”规划发展的环境与挑战

  下陆区位于黄石市地理中心,处于武汉城市圈核心辐射地带,是我市重要的冶金机械工业基和现代工贸旅游地区。目前,全区拥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近600余家,各类从业人员达4余万人;高危行业中矿山企业及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共30家,其中非煤矿山6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7家,烟花爆竹销售批发网点17家。

  “十二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挑战突出表现在: 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对安全生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使我区安全生产面临新的更大的考验。 二是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将增加安全管理难度。我区目前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加快,而安全培训教育又相对滞后,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差,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

  总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妥善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深刻剖析安全生产问题存在的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事故的发生,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事故增长和高发的态势。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把“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保障和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以适应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和建设“和谐下陆”的要求,保障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各项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统筹兼顾,注重发挥各项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夯实长效机制的制度体系。

  3、坚持当前建设和长远建设相结合。把握我区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突出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项目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二级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5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 50 %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50%以上,一次死亡3 人以上较大事故起数为零,职业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四)分类目标

  较大事故、重特大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到2015年确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为零。

  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率:到2015年实现100%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5年,各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要设置安全监管站(所)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按照基本配置标准到位。

  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与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区、街办应急救援体系基本有效运行。

  安全科技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提高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提高安全科技发展水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调查摸底清楚,建立起全区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遏制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发展为事故。

  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到2015年,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培养教育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十二五”规划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重大危险源监控

  (1)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凡列入重大危险源的,都应予以登记、建档,并将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体系。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控制情况进行专业监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权力,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

  (4)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从硬件上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凡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期限整改。

  (2)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经评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所在单位应向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同时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形式,推进资源整合,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强力推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重点开展采空区、水患、地压等灾害防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强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严格资质审查。

  2、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选址规划的管理,对安全距离不够、容易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治理、搬迁、转产、关停”等措施进行整治。在加油站及有易燃液体储存装置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推行阻隔防爆技术。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车用)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控,配备相关的检测设备,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等安全监控装置,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逐步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3、建筑行业: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严格建筑市场安全准入。推广建筑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制度。加大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等专项整治的力度,对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进行定期检查。

  4、特种设备:继续开展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充气站、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

  5、道路交通:健全完善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营运车辆技术评定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等制度,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点段排查整治工作,对新建道路安全设施进行综合规划,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体系。强化对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和“六小单位”的消防监督,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加强对公共活动区域的金属护栏、水泥柱、棚舍和房屋等违章建筑物的清理。大力拓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范围,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7、其他行业安全:切实加强冶金、机械、建材、校园等各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整治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三)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监控。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技术、人才、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帮助中小企业搞好安全生产。重视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问题,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监督。

  (四)安全产业的发展

  1、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与新工艺、新材料

  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大量推广普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四新”工程,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鉴定的“HAN”阻隔防爆技术;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要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到2015年,本区安全生产“四新”工程达到根本性的改变,本质安全度达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2、安全科技成果产业化

  用高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推动安全科技产业化。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加大GPS和网络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库、信息管理系统和灾害事故监控预警网络;应用先进的探测、传感技术,提高对灾变因素的监控能力和中型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应用新材料,改进安全装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提高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各种功能性新材料,提高安全防护用品的科技含量。

  3、劳动防护用品 

  提高职工个体防护装备水平,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的管理监督,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逐步优化劳动用品的产品结构与质量,提高劳动防护的科技含量,更大程度的体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培训中心建设

  建立下陆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是为了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更好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城市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提高政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效率,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完善区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和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建设完善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区域应急救援和训练基地,培养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和网络系统,保证应急救援信息畅通,指挥有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培训演练、技术支持、物资与装备储备系统,建设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过政策和一定的资金引导,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救援服务。要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和抢险能力为应急救援提供可靠的支持保障。 

  强化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以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到2015年,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对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事故档案等专用数据库;建设由三个街道办事处和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建设完善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局域网;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动态监测、监控系统。同时,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实现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和信息共享。

  2、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五”期间,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建设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点是从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普及到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要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到2015年,本区各行各类企业都应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六)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管理制度。 

  2、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依法加大对有毒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职业危害超标场所,改善劳动条件。

  3、突出重点,加强对化工、冶金、建材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监督检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对职业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4、督促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料替代有毒、高毒原料,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

  5、立足防范,关口前移。按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把关。不符合劳动卫生条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七)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创建安全社区

  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安监局的综合管理职能,明确建设、公安等相关部门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职责,及时对城市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交通、城市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检查。进一步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加强对大型集会、经贸商务活动、大型文娱体育活动、重要节日庆典、高强度密集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因挤压、践踏、看台坍塌等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

  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制定相关评选标准,将社区安全建设与社会的精神文明结合起来,完善社区安全系统,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推进下陆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十二五”的各项目标,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纳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中,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各级政府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党委和上级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党委和上级政府的领导,争取党委和上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物质保证、机制保证。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切实抓好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切实制定和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地方政府、企业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继续实行安监、监察、检察等部门联合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到区级安监部门“说清楚”,发生事故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要对区安监局“说清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倒查”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部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部门、安全生产审核审查部门及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有效杜绝较大以上大事故,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

  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突出和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加大企业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二)积极实施重点工程,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撑

  “十二五”时期,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抓好“七大工程”。

  一是实施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矿山重大灾害机理及预防技术研究、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技术研究、事故调查分析研究等。重点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建设1个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

  二是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对全区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区、街道办事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区、街道办事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控预警中心。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建立本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示范工程。建设非煤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或领域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或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

  三是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采空区、仓储区、公路危险路段、铁路道口等,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等可能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治理。

  四是实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立政务信息系统,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等并联入安全生产信息专网;逐步与工商、规划、建设、消防、发改等部门实现网上资源的链接和共享,在规章制订、企业设立、项目审批、执法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取得最有效的合力和最大的功效,力争做到“信息全面、动态准确、监控有力”,为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五是实施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积极争取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配置与完善安全监察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六是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完善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1支骨干队伍;建设全区安全生产应急通信系统。

  七是实施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及安全社区推广活动;提高市民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和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的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加强全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逐步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悉、作风正派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公条件和执法监察条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四到位”。

   2、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督促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自觉将“安全发展”作为重要理念,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及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抓好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两级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两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任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执法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认真查处事故,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按照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工作格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我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要积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发挥作用。

  (四)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

   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社会和企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1、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切实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主要指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安全生产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安排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投资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装备。各级财政要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加大对社会公益性和公共安全的设施建设投入,并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2、企业必须保障安全生产专用资金筹集和使用。要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效益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的筹集计划,每年投入安全生产的费用不少于国家规定,并设立财务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装备购置、维护与保养,以及安全技术、仪器、监控监视设施、劳保用品、安全防护机器、工具、事故抢险救助、工伤保险、日常安全生产等费用到位。

  3、对公共安全设施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公共安全设施项目的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并在土地、税收等政策上予以倾斜。

  (五)加强安全科技研究与应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本着突出重点,紧密结合矿产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特点以及以人为本的原则,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1、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着重抓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大力推广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全力抓好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各种学会、协会、网络及专业技术力量,完善下陆区安全生产专家组。

  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本区建立街道办事处信息网络,进一步增加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信息量,并以最快速度传递新信息、新技术、新政策,确保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实现公文来往的网络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拓展信息网的功能,建立区、街道办事处信息网的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咨询等功能。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基本信息库等数据库建设。重点继续提升下陆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特别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方面,不断更新和完善现有信息确保库内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还要建立定性、定量的分析机制,为建立下陆区安全生产预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到2015年,形成以信息正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为基础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3、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以聚集人才、重点攻关、转化实用为准则的安全生产科研保障体系。努力形成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的科研保障体系。“科技兴安”是提高本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发展的根本出路。要以市场为导向,制订出安全生产科技攻关的计划和长远发展战略,打破行业、地区的界限,集中优势,整合资源,从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监控等方面入手,加大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特别是在重大危险源技术监控、安全产品开发和检测检验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且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建立为本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服务的技术保障体系。

  (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形成良性事故预防机制

   1、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好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以及国家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遏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生产领域。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

   2、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矿山及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严格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估,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安全专篇。切实加强对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3、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

  (七)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积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按照行业危险性的差别,实行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八)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

  1、打造宣传平台,探索面向全社会、具有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形式。要以每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举办有特色的、有轰动效应的宣传节目,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提高全社会的宣传效果,并深入到基层直至每位职工,使安全宣传工作更能贴近生活、贴近市民,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以人为本,创建以全体市民为对象的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体系。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多层次的安全培训,重点强化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采取考培分离等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同时,在全区各类学校的相关课程中,设置安全教育的教学内容,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意识。

  3、加强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氛围,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来源: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