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区社区事务管委会办公室、东方山风景区服务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精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切实开展,区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自2014年4月上旬至7月中旬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柯荷林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王海兵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肖圣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鹤翔 区安监局局长
三、督查对象
本次督查对象包括: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东方山风景区服务处、区安监局、黄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东方山风景区分公司、区建设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下陆公安分局、下陆国土分局、下陆环保分局、下陆消防大队、下陆交警大队。
四、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3.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督查方法
1.听取被督查单位汇报;
2.查阅有关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文件等资料;
3.查阅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档案;
4.实地抽查部分企业受检及整改等情况。
督查组将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确保开展的各项工作有规范台账。
2014年4月16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