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的有关要求,及时消除湖北理工学院及其周边各类隐患,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区政府决定开展湖北理工学院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湖北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及其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建安全文明学校为目标,以部门联动、校警联动为基础,严厉打击抢劫、人身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出租屋、小旅馆及歌舞厅、游戏机室、网吧、饮食摊点等场所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指导学院大力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建设,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安全、文明。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一)整治学院周边治安秩序特别是“城中村”乱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学院周边出租屋、歌舞厅、网吧、旅店、饮食摊点和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服务场所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临近学院的孙家湾(学院中门对面)和皇姑岭湾(学院义诚学生公寓旁)进行排查,掌握这两个“城中村”的出租屋、小旅社、小餐馆、小摊点、网吧和游戏机室等各类场所的底数,对其中存在的治安消防隐患、卫生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违建经营情况,分类开展整治清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学院及其周边治安巡防。对发生的各类侵害学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快侦快处快结,对重大案件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加强学院周边重点路段以及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和治安防控力度。特别是在学院下晚自习时段及学院东门至义诚学生公寓路段,有针对性地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加大巡逻频度,增设治安巡防岗亭,方便师生报警求助,确保有效管控。认真抓好学院周边重点人群的管控,特别是对游荡校园的社会闲散人员、精神病人要及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三)加强学院法制宣传和自防技能培训。按照“每周走访、每月讲课”模式,定期进校园、进班级,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及开展自防技能培训。开辟校警QQ、微博、微信等互动宣传平台,并纳入学院信息化平台管理,及时发布防范预警。通过举案说法、现场公处等方式,集中开展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和非法传销的法制宣传。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反恐、消防演练活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重大案(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学院周边特别是学院中门、南门门口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完善学院及周边交通警示标志,合理增设“电子眼”;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建立和完善校门口及重点地段警力值守、主要时段驻警制度。坚决取缔拼装车、报废车、摩的、“黑车”揽客营运行为;加强学院校车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五)全面加强学院内部安保工作。对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指导督促学院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指导学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充实学院保卫、保安力量,努力实现年轻化、正规化;科学布设学院内部重点场所部位的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全覆盖;严格物防标准,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巩固、完善。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湖北理工学院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湖北理工学院:负责加强对师生员工及校内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防范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及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协助配合工作。
(二)下陆公安分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负责加强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协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整治学院周边交通安全问题,保障学院的治安安全和政治安全。牵头负责涉校案件侦办,指导并加强学院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和学院周边出租房、小旅馆的规范登记管理。
(三)下陆交警大队:负责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整治工作,配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做好交通信号灯、“电子眼”等的增设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出行安全。
(四)下陆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加强学院及其周边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抓好学院内部的图书馆、宿舍、学生活动中心及周边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的消防安全。
(五)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配合相关部门对学院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临校“城中村”居民的思想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依法经营。
(六)区文体局、下陆工商分局:负责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服务场所,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加强“扫黄打非”工作力度。
(七)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学院周边、临校“城中村”乱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
(八)区食药监局:负责指导学院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学院周边小餐馆、饮食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
(九)区司法局:负责指导、组织法制培训和依法治校工作。
(十)区教育局:协调市教育局指导、督促学院做好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4月21日—4月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各自职能和校园周边治安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5月1日—5月31日)。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指导和督促。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6月1日—6月15日)。各成员单位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并上报市公安局。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6月16日—6月25日)。区政府、市公安局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责。学院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切实做到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完成时限“三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实现学院及周边环境的长治久安。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和督促检查通报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的履责情况纳入全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附件:湖北理工学院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湖北理工学院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鲁友年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钟丽萍 湖北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梅定祥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王毅敏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刘安定 区政府副区长
杜克勇 区政府副区长、下陆公安分局局长
徐卫东 下陆公安分局政委
成 员:梁必健 湖北理工学院保卫处处长
张国兵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克涛 区教育局局长
程泽广 区司法局局长
邓延才 区文体局局长
吴荷花 区城管局局长
徐永安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安建平 下陆工商分局局长
王 勇 下陆公安分局副局长
肖 辉 下陆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 超 下陆消防大队大队长
邱 刚 下陆公安分局社区警务五大队大队长
李 斌 下陆公安分局社区警务七大队大队长
陈小民 下陆公安分局治安巡防三大队大队长
彭 泽 下陆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四大队大队长
李 华 下陆公安分局综合警务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下陆公安分局,徐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必健同志、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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