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的通知》(下政办[2014]3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元旦”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安委会定于12月31日(星期三)开展“元旦”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柯荷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胡鹤翔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贾方武 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邱 刚 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五大队大队长
吴正发 下陆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卢金华 下陆区安监局副局长
黄军民 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二、检查时间及企业安排
12月31日上午:检查黄石锶发矿业有限公司、黄石安顺矿业公司、老鹳庙碎石厂。
下午:江南建材公司五宝山一分厂、二分厂、下陆区鑫磊灰石有限公司。
上午8:30时参加检查人员在区政府大院集中。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区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参加各自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企业所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严格执行矿长带班制度;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企业碎石生产情况;
5、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6、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自查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情况;
8、“元旦”期间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情况;
9、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传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要坚决防止走过场,要检查企业每一个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2、严格履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有重大隐患的单位实行停产整顿,确保“元旦”期间企业生产安全。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 区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