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黄石天气: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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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33条反馈意见)有关情...
日期: 2017-10-2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下陆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33条(区第16条,省第77条)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二、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在全市推行河湖长制,并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出台《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陆全面 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陆区去那么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下陆区区级河(湖、库、塘)长名单>的通知》、《下陆区推进河湖库塘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制度》,确保我区全面建成下陆区河湖库塘长制体系。

  二是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湖库港塘“一湖一策”。编制河长制工作手册,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编制湖库港塘治理方案。

  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出台《下陆区全面推进河湖库塘长制工作督查制定》、《下陆区推进河湖库塘长制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湖库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大道95号、2182620578@qq.com)或致电下陆区农林水利局。

  联 系 人:程文森

  联系电话:0714-5317493          

                             下陆区农林水利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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