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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出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日期: 2017-05-01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月26日,黄石市教育局联合市双拥办和黄石军分区政治部出台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驻黄石部队和黄石籍现役军人子女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政策优待,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关爱部队、尊重军人的拥军氛围。

  《办法》的出台是巩固黄石市荣获湖北省双拥模范城这一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办法》中规定了军人子女,包括驻黄石部队和黄石籍现役军人子女、军烈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在黄石参加中考的总成绩加5分参加中招录取,在学校学习期间,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优待政策。同时《办法》要求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军人子女享受的教育优待能得到贯彻落实,确保该项拥军政策能够惠及每一名官兵家庭。( 黄石市双拥办)



[来源: 黄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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