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调动人员户口准迁办理
事项名称:工作调动人员户口准迁办理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发[1998]24号》
3、《鄂政办发[2003]86号》
4、《黄政发2005]99号》
5、鄂价费[1998]220号文
办件类型:即办件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收工本费 5元/张
服务程序:工作调动人员户口准迁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公安局
申报资料① 提交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单位的干部、职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调动工作介绍信
②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证明,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证明
附件下载:申请迁入落户呈批表.doc
[来源: 市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