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独生子女病残儿童。
申报材料
1、凡要求申请鉴定的对象必须逐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村、镇乡、街道计生办公章。
2、参加市级鉴定时必须随带以下资料:
(1)病残儿童鉴定申请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母子2寸黑白双照两张,并由母亲陪同;
(4)随带鉴定对象的有关检查治疗病历、医疗证明等资料及其母亲当月的孕情环情检查证明(所在镇乡、街道服务站提供)。
办理程序
父母申请→单位、村签署意见→镇乡、街道签署意见→当地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小组鉴定→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核→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来源: 省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