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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程序
日期: 2014-10-0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独生子女病残儿童。 

  申报材料

  1、凡要求申请鉴定的对象必须逐项填写申请表,并加盖村、镇乡、街道计生办公章。  

  2、参加市级鉴定时必须随带以下资料:  

  (1)病残儿童鉴定申请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母子2寸黑白双照两张,并由母亲陪同;  

  (4)随带鉴定对象的有关检查治疗病历、医疗证明等资料及其母亲当月的孕情环情检查证明(所在镇乡、街道服务站提供)。 

  办理程序  

  父母申请→单位、村签署意见→镇乡、街道签署意见→当地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小组鉴定→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核→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来源: 省政府门户网站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