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流程
申报材料
1、当地政府同意的批文;
2、当地计委同意立项批文;
3、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当地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联营兴办的合作合同书;
8、公墓规划图。
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并上报以下材料;
二、市州民政局审核;
三、由市州民政局向省厅请示;
四、省厅审核有关材料,实地察看提出意见,经处长研究同意后报厅领导审定。
[来源: 省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