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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六类群体可获减免基本殡葬费
日期: 2015-06-3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要求,近日,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减免黄石市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将对黄石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进行减免。

  减免的对象主要包括具有黄石户籍的城乡居民;驻黄石部队现役军人;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氏;在黄石城区就读的外籍学生;与黄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流浪乞讨、弃婴等其他人员等六类群体。减免的项目包括普通车辆遗体运送;三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遗体整理、消毒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减免的程序为丧事承办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减免对象的死亡证明、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在殡仪馆服务前台填写《黄石市城区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登记表》后,直接办理火化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手续。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黄石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鄂民政发[2011]7号)精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范围从“四类人员”扩大到城区低收入家庭纳入减免对象范围,截止至2015年4月底,黄石市共减免特殊对象1115个,累计减免金额达54.8993万,此次减免范围的再扩大基本覆盖全城区居民。(黄石市民政局 童伟)



[来源: 省民政厅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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