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湖北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第七条:财政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审核:1、经济行为是否法;2、资产评估机关是否具备评估资质;3、评估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4、评估基日是否适当,报告有效期是否明示;5、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现行规定;6、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是否适当;7、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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