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核准
事项名称: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核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核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商务局一楼
申报资料
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四、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其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六、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的,应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