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初审办理
事项名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初审办理
法律依据: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307号令)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初审办理流程图.doc
办事地址:商务局一楼
申报资料
1、申请;
2、合法的出资证明;
3、一般纳税人的有效证明;
4、拆解场地合法使用的有效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和有效的从业人员名单;
6、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清单和有效证明;
7、拆解能力说明;
8、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的证明;
9、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有效证明;
10、公司章程;
11、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初审办理.doc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