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办理事项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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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1、黄石市发改委(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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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依据 |
1、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2、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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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罚款)依据及标准 |
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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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条件 |
《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规定应实行核准制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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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15天 承诺期限: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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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
1、企业提出的书面申请;2、市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意见;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建设用地许可证;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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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
行政审批科(项目审批各业务科室) |
行政审批科电话: 0714-6365533 |
[来源: 市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