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分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件类型: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窗口受理——分管局长审批——窗口办结
办事地址:
申报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来源: 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