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登记
事项名称:渔业船舶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湖北省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办法
办件类型: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标准:一、国籍登记费标准:1、机动渔船按主机功率15千瓦(20马力)-441千瓦(600马力)跨度收费,标准跨度每艘100-500元; 2、船舶总吨位1吨以上的非机动渔船,每艘50元;二、变更登记费标准: 1、机动渔船变更登记费50元;2、船舶总吨位1吨以上的非机动渔船变更登记费20元;3、船舶总吨位1吨以上的非机动渔船,免收国籍登记和变更登记费。
服务程序:窗口(审批科)受理——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调查、初审——分管局长审批——窗口(审批科)办结
申报资料渔业船舶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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