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文等同志任免下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公示
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经区人民法院院长胡建军同志提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任命:
蒋文、陈学军、吕煦煦 、曹海生、饶承东、周萍、王雪芳 、江东伟、马国荣、程敏、宋国秀、刘龙畴、熊海玮、徐道发同志为下陆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程宝林、宋小花、王十英、杨长存同志下陆区人民陪审员职务。
下陆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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