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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 2018-01-0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黄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下陆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文档,也可以到区政府办、区网络信息中心领取纸质文档。

     一、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4-5317230

    传真号码:0714-5317230

    通信地址:黄石市下陆大道45号下陆区人民政府3

      邮政编码:435005

    电子邮箱:xlqzfxxw@163.com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下陆区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14-5316892

    传真号码:0714-5317380

    通信地址:黄石市下陆大道45号区人民政府320

    邮政编码:435005

    电子邮箱:xlqzlxb@163.com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公开内容。

  区政府—

    1、区政府领导及其分工;

    2、区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6、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7、区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区政府重点工作;

    9、区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10、区政府人事任免。

    11、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

  区政府组成部门——

  1、部门职能类:包括本部门(行业)总体情况、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部门职能等(含下属单位及内设机构)。

  2、发展规划、计划类:包括本部门(行业)相关的工作规划、部门业务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等。

  3、行政法规类:包括本部门(行业)执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工作动态类:包括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数据统计等信息。

  5、人事管理类:包括公务员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职务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6、财务信息类:包括政府采购与招标、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预决算、投资项目、招商项目、行政收费及收费事项名称、公开方式、工作程序、承办科室(单位)、执行情况、监督部门、监督电话等。

  7、行政执法类:包括行政执法资格,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承办科室(单位)、承办期限、公开形式、受理电话等,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及其他执法事项信息。

  8、业务管理类:包括业务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

  9、其它类:依照《条例》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管委会、街道办、社管办、服务处——

  1、管委会、街道办、社管办、服务处概况,包括本片区处总体情况、领导班子介绍、分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含下属单位及内设机构)

  2、本级政府所执行的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4、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管委会、街道办、社管办、服务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6、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7、管委会、街道办、社管办、服务处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9、执行计划生育、合作医疗等政策的情况。

  10、四大片区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11、依照《条例》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企事业单位)——

  1、面向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整个生命周期的相关服务信息,包括生育、户籍、教育、文化、医疗、住房、就业、兵役、社保、婚姻、纳税、交通、旅游、公安、司法公正、知识产权、证件办理、出境入境、职业资格、民族宗教、邮政通讯、公共事业、消费维权、离休退休、死亡殡葬等。

  2、面向企业,从登记注册到破产注销整个周期的相关服务信息,包括企业设立变更、企业准营、交纳税收、年检年审、质量检查、资质认证、安全防护、立项审报、建筑城建、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商业市场、金融投资、安全消防、司法认证、检验检疫、环保绿化、文物保护、交通运输、对外交流、企业注销等。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按年度进行更新和调整,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将定期编制成《目录》以便于查询。

  ()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区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信息查阅室公开两种形式为主,同时采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本区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为主动公开信息(留存的期限一般为两年),网站办公电话:0714-3047844。对于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室查阅。区级查阅室地点位于区政府机关大楼一楼档案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0714-5331286,各片区和区政府直属部门也设有信息查阅室。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区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求,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区政府信息,属于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应直接向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申请公开;属于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受理,按照程序,转区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处理。

  区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协调各镇、乡、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的申请受理工作,转交、催办区级及上级受理机构收到的申请。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依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需要向下陆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下陆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skrzjg.com)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通过下陆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下载后填写的《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区政府或政府部门依申请受理的电子邮箱,由相应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

      2)通过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的《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发送到受理机构,并在信函、传真的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口头提交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当面口头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4)到信息公开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工作人员索取《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对于不识字的申请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对聋哑人或有其他身体残疾的申请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

  3、依申请公开的处理。

  1)审查:

    ①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机构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应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出具《下陆区政府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告知书》,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答复时,应按下列情形以《下陆区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构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构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⑥特殊情况的答复处理: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采取书面形式,送达第三方征求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第三方未在行政机关要求的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经请示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同意后,将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四)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参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物价行发[2009]40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根据本区物价实际情况,经区财政局和物价局确定(收费标准另发),原则上只收取成本价,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下岗职工,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申请者申请提供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者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监督方式

  (一)信息更正。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同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1)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下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4-5317230

    传真号码:0714-5317230

    通信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道大道45

      邮政编码:435005

    (2)监察机关:下陆区纪委(监察局)

    投诉电话:0714-5317109

    传真号码:0714-5317109

    通信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道大道45

    邮政编码:435005

  (三)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本《指南》不妥当之处提出修订意见,也可以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下陆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区网络信息中心,地址:下陆区下道大道45号,邮编435005,联系电话:0714-3047844,传真:0714-5317380,“下陆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 www.nskrzjg.com



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xls
点击下载:下陆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来源: 下陆区政府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22号